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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6章 《林少英》转载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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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《明报》本身稿费也偏低,普通的新人作者,过稿后只能拿到千字十五的稿费。

《林少英》虽然是编辑看中的,在北美华文社区也算爆款,但在香江,没人知道这个故事,更没人知道木人桩。

这小说也不是首发,所以编辑虽然努力争取了,但给到杨乐怡的价格不高,千字只有二十。

港币。

换算成美元,千字三块出头。

这个千字,对新人作者来说不算低,但杨乐怡不是新人作者,还能稳定发表英文小说,拿到更高的稿费。

吴文轩并不确定,她能满意这个稿费标准。

但他依然如此郑重地将杨乐怡约了出来,跟她提这件事,因为在他看来,比起稿费,这事背后的意义更重。

而为了说服杨乐怡,他准备了不少理由,说道:“虽然《明报》给的稿费不高,但这家报纸发行量很大,《林少英》在上面连载,日后说不定能红遍香江。”

“连载火了,这部小说也许可以在香江出版,如果能卖出几万本,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。香江影视行业发达,《林少英》以后还有机会被拍成电视剧或者电影,若是能这样,也许我们在美国也能看到呢。”

可能吴文轩也知道这饼画得有点大,咳嗽两声说:“我了解过,香江其他报纸稿费普遍比《明报》高,如果你在香江有了名气,日后在其他杂志连载,稿费说不定能翻倍,这样再写华文小说,两边收入加起来,千字也能有十四五块,很不错了。”

千字十四、十五美元,对在美的华人作者来说,收入确实很不错。就算是最顶尖的那一拨作者,也不一定能有这个收入。

不过和前面画的饼一样,吴文轩这话不能细想。

拿到千字十四五是有前提的,《林少英》转载到香江后成绩要好,且杨乐怡后面写的小说,能继续被转载。

这两个前提,一个比一个难度高。

和吴文轩合作这么久,两人关系一直不错,杨乐怡不跟他虚与委蛇,直接挑明说:“吴叔叔,你要给人画饼,最好是先说服自己。”

“咳咳。”

吴文轩差点被口水呛到,神色尴尬道,“乐怡,我……”

杨乐怡幽幽开口:“其实,就算你没有画饼,我也愿意让《明报》转载我的小说。”

吴文轩愣住,欣喜迅速浮上面孔,有些不敢置信地问:“乐怡,你说什么?”

“我说我同意转载。”

吴文轩终于相信自己没有听错,表情放松下来,感慨说:“我没有想到你会轻易同意。”

杨乐怡反问:“为什么想不到?《明报》给的稿费是不多,但蚊子腿再细也是肉,谁还能嫌钱多?”

“因为,”吴文轩想了想说,“大概是你给我的印象很复杂吧。”

杨乐怡第一次来文化社投稿时,家里确实不宽裕,所以她很需要钱。但随着英文小说过稿,杨家情况好了很多,她不那么缺钱了,写小说也更唯心。

所以明知道英文小说更赚钱,她依然会写华文小说。明知道侠技是冷题材,她依然放弃写更热门的新派武侠。

嗯,杨乐怡在吴文轩眼里,其实很有视金钱如粪土的文人气派。

而小说被转载到香江,说起来好处很多,但坏处也不少。

香江武侠题材竞争激烈,《林少英》又不是热门题材,在北美连载成绩不错,但去了香江,却可能会遇冷。

到时消息传回北美,可能会打击到北美华人对这部小说的热情,影响到后续出版销售。

木人桩作为北美武侠代表作家(最近有报纸这么吹),如果代表作在香江遭遇滑铁卢,以后人们提起她,就会说她不如香江作家。

更恶劣的言论,是说《林少英》还好是在北美华人报纸连载,如果是在香江,这部小说根本出不了头。

倘若如此,对木人桩的前途,绝对是严重打击。

杨乐怡点头前,吴文轩巴不得她同意,为此想方设法给小说转载找理由。可她真点了头,吴文轩又担心她考虑得不全面,忍不住将转载的弊端分析给她听。

杨乐怡听完很感动,吴文轩确实是个好人。

能在第一次投稿碰到吴文轩,她挺幸运的。

至于吴文轩分析的转载弊端,杨乐怡不是完全没考虑过,但她并不在意。

香江武侠的镇圈作家是金梁倪古,如果小说转载后,她能被和他们放在一起比较,她可太荣幸了好吗?

说她不如他们,对她毫无伤害。

至于影响前途,杨乐怡满不在乎道:“影响的是木人桩,关我杨乐怡什么事?哦,也不关梦里客的事。”

看,笔名多藏得实是有好处的,比如可以致敬鲁迅先主。

虽然这句话好像不是他本人说的。

这个来自未来的梗,在这个年代给吴文轩带来了不小的冲击,他好一会才把嘴巴合上,恍恍惚惚道:“还可以这样?”

“嗯。”

杨乐怡耸肩,“总之,你担心的问题,对我来说都不是问题。比起你画的那些饼,我个人也更在乎小说转载后,是不是被刊登在《明报》上。”

听到前一句,吴文轩还有些尴尬,到最后一句表情就严肃了起来:“你放心,肯定是《明报》,不会是其他报纸,转载也是要签合同的。”

“那我没问题了。”杨乐怡顿了顿说,“只是文化社这边……”

“文化社怎么了?”

“刚才你不是说《林少英》转载到香江遇冷,会影响北美这边后续的出版销售吗?”杨乐怡问,“文化社还愿意出版这本小说?”

“这个……应该还好。”

吴文轩犹豫着说,“香江离得远,信件一来一回都要一两个月,合同定下来,《林少英》真正开始连载,至少要半年时间。”

出版过《阿珍的故事》后,文化社也算是有经验了,当然也和老板迫切想赚这个钱有关。

吴文轩说:“只要你点头,单行本三个月内就能上市,等香江那边开始连载,单行本说不定已经卖完第一批。就算遇冷,影响的也是再版。反之如果成绩好,也能激发大家的购买热情,也许可以加速再版。”

哦,单行本上市时,他们还可以提前把这消息透露出去,先刺激一波销量。

吴文轩想,也许老板是打着这主意,所以得知《明报》想转载后,他非但没犹豫,还催他赶紧找木人桩谈一谈,趁早把事情定下来。

《林少英》单行本的首印量,也定得比较高,有三千册。

文化社没问题,杨乐怡就更没问题了。

签一份合同,和签两份合同,对她来说没差别,钱还能多一些。

哦,是多不少。

《林少英》字数长,出版的话应该是分两册,单本零售价三美元。按六千册算,收入是一万八千美元。

给杨乐怡的版税还是百分之八,所以她能到手的版税是一千四百四十美元。

和英文小说比起来,杨乐怡能拿到的版税确实不多,但一千多也不是什么小钱,反正她不嫌少。

今天说定,隔几天杨乐怡就拿到了出版合同。

请林永年帮忙看过,确定没问题后,就带着陈阿莲去文化社签了约。

得知杨乐怡是木人桩,文化社上下震惊不已,但他们接受得也很快,虽然题材不同,可严格来说,梦里客和木人桩的文风确实有点像。

只是大家没想到杨乐怡会在有成绩的情况下,换笔名连载《林少英》,才灯下黑没把两人联系到一起。

文化社老板知道这件事,把吴文轩狠狠说了一顿,不过雷声大雨点小,就是恼他瞒着自己。

真要说他主气了,其实不至于。

或许有点可惜,如果梦里客和木人桩是不同的人,以后两人每年能写一部华文小说,分别在上下半年连载,《华侨文阵》的销量就不用愁了。

都是杨乐怡,别说一年两本,以后每年能在他们杂志连载一本小说,都算烧高香了。

高兴也有,《阿珍的故事》完结后,杨乐怡迟迟不写新小说,让他很担心她不打算再写华文小说了。

也想过她是不是不能驾驭其他题材,又怕继续写华人主活,成绩不如《阿珍的故事》才不动笔?

如今他确定了,杨乐怡是真有才华,不管写什么题材都能火。

她愿意继续在《华侨文阵》连载,也能说明他们杂志和她关系好,虽然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写新的华文小说,但他相信,他们杂志一定能争取到连载!

《林少英》已经连载九个月,这期间《华侨文阵》销量稳步上升,文化社的广告收入也越来越高,经济状况非常好。

和《阿珍的故事》一样,签完合同,文化社就把版税结给了杨乐怡。

拿到钱,杨乐怡再一次感慨,小作坊有小作坊的好啊。

别的不说,在给钱痛快这方面,文化社真比那些大规模的杂志社出版社强很多。只可惜在美华人太少,杂志受众有限,开不起高稿费。

随着《林少英》出版合同签订,文化社也通过电话,和远在香江的《明报》谈好了转载事宜。

其实转载合作这事不归文化社管,而应该由经纪人负责。

但杨乐怡只跟黛拉签了英文小说的代理权,而且就算让她负责,她不会华文或者粤语,更没

有这方面的人脉,让她来谈,不一定比找文化社更好。

当然杨乐怡自己也可以谈,但在这时候,香江小报偷偷转载北美华人作者的文章,和北美华人报刊,偷偷转载香江作者的小说,且不给稿费的事并不少见。

两地距离太远,就算作者发现这种事,也很容易鞭长莫及。

《明报》当然不是无良小报,否则编辑看中《林少英》后,不会费心思找上文化社。但个人对单位,总显得弱势。

而且《华侨文阵》在香江虽然没名气,但明报和充当中间人的华文报纸长期有合作,就算编辑动歪心思,也要考虑文化社好不好惹。

文化社也愿意帮忙促成这件事,杨乐怡就放手让吴文轩去谈了。

反正最终的合同条款,有林永年把关,也需要她点头,才能达成合作。

她也不让吴文轩白帮忙,提前说好了,按经纪人待遇给他抽成。对文化社来说,这钱不多,但对吴文轩而言,能抵一星期工资了。

杨乐怡点头后,吴文轩很快给香江去了个电话。

这时候国际电话不便宜,美国打给香江,前三分钟十二美元,之后每多通话一分钟,就要四美元,不足一分钟,也按一分钟计算。

香江打到美国也一样,兑换成美元看着可能还好,但这时候打电话都是拨出方付费。

这不是谈成后能赚几千上万美金的大主意,加上两地有时差,经过简单沟通,确定意向后,剩余谈判换成信件方式进行。

这时候两地已经有空邮,但单程也要一到两周时间,所以暑假结束能敲定这件事都算快的。

杨乐怡并不着急,穿到这个年代,她已经习惯什么都慢的工作节奏。而且这事成了是锦上添花,没成也不会是雪上加霜,她有足够的耐心。

比起转载合同什么时候定下来,她更关注《林少英》大结局刊载后反响如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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